• 教学
  • 下载
  • 作文
  • 知识
  • 课件
  • 教案
当前位置:问学网常识网健康保健药品常识皮肤外用药:“干对干,湿对湿”» 正文

皮肤外用药:“干对干,湿对湿”

[10-18 20:47:57]   来源:http://www.wenxue9.com  药品常识   阅读:8834

概要:皮肤病患者在自行购买外用药时,应根据皮损情况选对剂型。如细菌性皮肤病,宜选用抗菌药物;真菌性皮肤病,可选择抗真菌药物;变态反应性疾病,选择糖皮质激素或抗组胺药;瘙痒者选用止痒剂;角化不全者选用角质促成剂,角化过度者则应选用角质剥脱剂等。通俗地讲,外用药的原则为“干对干,湿对湿”,即急性皮炎有潮红、肿胀、斑丘疹而无糜烂流水时,可选用粉剂和洗剂;有水疱、糜烂及渗出时,选用溶液进行湿敷才是上策;亚急性皮炎的皮损、渗液、流水均不明显,应选择油剂,或者选择霜剂(乳剂);慢性时期的皮损才选用软膏。

皮肤外用药:“干对干,湿对湿”,标签:药品常识,药品的基本常识,http://www.wenxue9.com

 

  皮肤病患者在自行购买外用药时,应根据皮损情况选对剂型。如细菌性皮肤病,宜选用抗菌药物;真菌性皮肤病,可选择抗真菌药物;变态反应性疾病,选择糖皮质激素或抗组胺药;瘙痒者选用止痒剂;角化不全者选用角质促成剂,角化过度者则应选用角质剥脱剂等。

  通俗地讲,外用药的原则为“干对干,湿对湿”,即急性皮炎有潮红、肿胀、斑丘疹而无糜烂流水时,可选用粉剂和洗剂;有水疱、糜烂及渗出时,选用溶液进行湿敷才是上策;亚急性皮炎的皮损、渗液、流水均不明显,应选择油剂,或者选择霜剂(乳剂);慢性时期的皮损才选用软膏。


Tag:药品常识药品常识,药品的基本常识健康保健 - 药品常识


上一篇:15年劲得 贴心的补钙朋友
《皮肤外用药:“干对干,湿对湿”》相关文章
[已有条评论] 我来点评
验证码: 昵称: